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鲁教安字【2016】8号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冬季安全工作检查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好、落实好安全大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冬季学校安全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处将适时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请各部门、各单位把这次省冬季安全检查的情况和市冬季检查情况一并形成书面总结,加盖本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报安全保卫处安全科。
附:中共山东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